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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 作者:谢志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568    更新时间:2020/5/12
  • (1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环境评价、设计及环保工程,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评审或交付使用。

    (13)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6.从事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解决了汽车运输生产中复杂的技术问题,提高了车辆运用与维修水平;或在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中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2)组织完成的汽车总成大修、维护工艺规范设计合理,并在生产实践中广泛应用,解决了复杂的技术问题。

    (3)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设计的汽车专用保修机具,通过有关部门鉴定,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4)主持并作为技术骨干,设计的汽车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和综合性能检测站方案或完成的大型运输项目方案论证、技术评估,达到设计要求,为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组织实施后效果显著。

    (5)主持安装、调试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或发动机试验室整套设备,衔接合理,计量准确,运行正常,效果显著。

    (6)主持完成的1项以上大件货物运输或其他特殊条件运输生产,组织得力,保证了运行安全。

    (7)主持配置、调度、维修和保养的工程机械,配套合理,性能可靠,效率高,效益好。

    (8)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专业领域的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9)主持完成的汽车技术鉴定、汽车评估,为决策者提供了重要依据,解决了实际问题。

    (10)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全生产指标达标,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1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12)在科研、生产、技术鉴定、汽车评估、安装、维修、保养中推广或开发的先进技术,应用到生产及管理中,提高效能,并附效能证明。

    (13)在交通运输工作中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14)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五)著作论文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译文6万字以上)。

    2.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3.在交通运输行业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4.独立撰写反映本人最高学识和理论水平的专利成果、科研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总结等理论水平代表作品3篇以上。

    第十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自治区人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161)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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